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8-02-28 各单位、各部门、各位老师, 浙江省财政厅、浙江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于2017年底印发了《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浙财行[2017]77号)对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等标准进行了调整,2018年起开始按照这个新的标准执行。请各位老师周知。 具体标准详见附件。 宁波大学国际合作处 2018年2月28日 附件【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.pdf】已下载次